黎大概况

      黎明职业大学董事会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1984年《关于同意创办黎明职业大学批复》一文的精神设立的。黎明职业大学是在黎明学园基础上创办的,而黎明学园1981年就成立了董事会,所以黎明职业大学创办之初没有立即设立董事会,仍然是黎明学园董事会在发挥作用。董事会制度是黎大办学的重要特色,也是独特优势。董事会秉承梁披云先生的教育思想,弘扬爱国爱乡、重教兴学的优秀传统,发挥联系广泛、资源丰富的独特优势,联络广大侨亲、社会贤达、优秀校友,发展壮大董事会力量,推动地方政府和社会、企业支持学校建设发展,为学校发展作出了可贵支持和重要贡献。可以说,黎大办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离不开董事会的鼎力支持。
第一届董事会


1987年10月,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黎明职业大学董事会,设立名誉董事长、董事长、名誉副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董事、秘书长、副秘书长,成员共61人。梁披云先生任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第二届董事会


1991年9月,黎明职业大学第二届董事会成立,董事会增加设立名誉董事,成员增加到95人。李尚大先生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第三届董事会


2000年4月,黎明职业大学第三届董事会成立,董事会增加设立顾问、永远名誉董事长,取消名誉董事,梁灵光先生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2006年2月,第三任董事长梁灵光先生去世,董事会没能按时换届,因此增加设立代理董事长,由胡平先生担任,成员有95人。

第四届董事会


2013年5月,黎明职业大学第四届董事会成立,董事会由于工作需要新增设立常务副秘书长,取消永远名誉董事长,成员有100人。陈明金先生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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