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福建省公办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现将拟修订的《黎明职业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全校师生员工、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5日。
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反馈意见时注明“黎明职业大学章程反馈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lmzydxd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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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电话反馈意见:0595-2290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