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本单位委托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黎明职业大学洛江校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存在,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地块概况
黎明职业大学洛江校区地块位于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白洋村,总用地面积400139m2,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18.62341°、纬度:25.07278°。地块西至万虹路,北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东至规划道路。地块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根据《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黎明职业大学洛江校区规划条件的通知》(泉资规函〔2023〕541号),地块规划用途为高等教育用地(A31),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标准。
二、调查内容
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要求,根据现场调查、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影像和快筛检测等,分析现场踏勘、访谈、快筛检测的结果,并撰写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三、调查结果
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工作对地块内可能的污染源进行分析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原为林地、水田、道路及居民住房等用地,历史上并不涉及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水灌溉等。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无工业企业,无污染源,未发现有污染痕迹。地块内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和化学品堆放、固废物堆放和倾倒、固废填埋、污泥堆肥活动等,无潜在污染源。
相邻地块历史以来主要为林地、水田、道路、白洋村等用地,周边地块历史以来主要为林地、农田、道路、白洋村等用地。经对周边企业生产运营产污的分析,可初步判定认为周边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地块现场快筛结果显示,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限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第二类用地筛选限值(DB4403/T 67-2020,深圳市地方标准)。地块内水塘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1 Ⅲ类标准限值,其中镍指标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表3标准限值。底泥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限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调查区域现状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使用标准,符合高等教育用地需求。
四、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黎明职业大学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298号
联系电话:13665987328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九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科技园2号科研楼(中领科技大厦)616室
联系电话:0591-83261095